【分析解答题】
[背景资料] 甲方(建筑公司)和乙方(某汽车厂)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,约定由乙方在7月底将一部卡车交付给甲方,价款5.6万元,甲方交付定金1万元,交车后半个月内余款付清。合同还约定,如果乙方晚交车,每天扣除车款150元,同样如果甲方晚交款,则每天应多交150元;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 000元。合同订立后,工厂未能在7月底交付卡车。8月1日,乙方送卡车途中因遇路滑车翻倒受损返回工厂进行了修理,于8月10日交付给甲方。1个月后,甲方开车发现卡车有毛病,经检查发现发动机经过大修,甲方要求退还卡车,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,支付 8 000元违约金,并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 000元。乙方则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合同无效,双方只需返还财产。{{B}}问题{{/B}} 1.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.甲方能否要求退车3.甲方能否请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4.甲方能否请求乙方赔偿经营损失5.甲方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8 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1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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